芦淞区开展河湖“清四乱”行动
2024-03-19 09:16:4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陈涛 | 点击量:1287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 伏志勇 通讯员 陈涛)近日,芦淞区检察院联合区河长办、区水利局、区农业农村局、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、白关镇、白关派出所、大京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等单位,开展河湖“清四乱”暨地笼网清理整治专项行动。

专项行动主要对电炸毒鱼、地笼网鱼、乱挖鱼塘(池)、非法侵占水域、滩地、种植阻碍行洪的树木及高杆作物、取土、排口、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各种垃圾、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等情况进行整治。并通过树立宣传牌、责任牌,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,扩大对潜在非法捕捞对象的警示警醒力度。同时明确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,充分发挥整体作战优势,主动加强协作配合,以固定联合的执法模式达成执法震慑效应。

芦淞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持续深化“河长+检察长”协作机制。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,综合运用刑事、民事、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多种途径,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行为。

责编:刘惠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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